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取得连续 5 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的负责人 1 名;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2 名及以上。 资金条件: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; 验资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。 办公场所条件: 办公场所产权清晰,面积不小于 50 平方米; 办公场所内有独立的会计工作区域; 办公场所配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设施。 四、业务范围: 业务伙伴记账; 税务申报; 会计咨询; 财务管理。 五、其他条件: 公司名称不含敏感词或违反规定; 有固定的办公住所;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; 无不良信用记录。 六、办理流程: 提交材料:向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《会计师事务所(协同伙伴记账)设立申请书》等相关材料。 审查受理: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。 现场检查: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的办公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。 4. 发放许可证:现场检查合格后,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《会计师事务所(业务伙伴记账)许可证》。